法规
排烟系统——按场所类型划分的法规与义务
企业及 ERP(公众聚集场所)的排烟义务。自然排烟与机械排烟对比、涉及的场所、R4216-26 至 R4216-28 条款。
为什么排烟至关重要
发生火灾时,烟气造成的伤亡多于火焰本身。烟气会导致窒息、丧失方向感,并在数分钟内使人员无法疏散。排烟的目的是排出烟气和高温气体,以实现:
- 使人员疏散得以在可接受的条件下进行
- 保持能见度,便于消防救援人员介入
- 通过排出热量,抑制火灾蔓延
- 减少烟气造成的财产损失
负有排烟义务的场所
劳动法(R4216-26 至 R4216-28 条款)
在以下场所必须设置排烟系统:
- 位于底层、面积超过 300 m² 的场所
- 所有面积超过 100 m² 的地下室场所
- 长度超过 30 m 的封闭式通道(走廊、楼梯)
- 面积超过 100 m²、无对外开口的封闭场所
ERP 法规
对于 ERP(公众聚集场所),相关要求更为严格:
- 根据 ERP 的类型和级别,对大型厅室及通道设置排烟系统
- M 类 ERP(商店):底层面积达到 300 m² 即须设置排烟系统
- 设有住宿场所的 ERP(J、O、U 类):对通道有专门要求
- 中庭和大型购物中心:排烟系统须通过专门计算确定参数
ICPE 法规
仓库及列入环境保护分类的工业设施,其排烟义务由省级行政令及适用的 ICPE 分类条目规定。
自然排烟与机械排烟
自然排烟
依靠热压作用运行:热空气和烟气上升,经由屋顶或外墙的排烟口排出,同时新鲜空气从下部的进风口进入。
优点:无需能源、维护简便、可靠性高 局限:取决于建筑布局,在地下室效果较差
组成部件:
- 屋顶排烟口(DENFC:自然排烟排热装置)
- 外墙开启窗
- 下部进风口
机械排烟
利用风机抽排烟气并送入新鲜空气。该系统由 SSI(消防安全系统)控制,并可由火灾探测自动启动。
优点:在各种布局下均有效,包括地下室 局限:需要备用电源供电,维护工作量较大
组成部件:
- 排烟风机
- 风道及管路
- 电动防火阀
- 中继控制箱
参数选型
排烟系统的参数选型取决于:
- 场所的面积和容积
- 室内净高
- 风险性质(储存物类型、活动性质)
- 建筑类型(ERP、ICPE、劳动法)
对于自然排烟,排烟口的有效开口面积(SUO)至少应达到场所面积的 1/200。
维护保养
- 年度保养:检查所有装置的运行情况
- 启动试验:对每个排烟口和风机进行测试
- 清洁:风道、过滤器、排烟口
- 记录归档:将结果记入消防安全登记簿
ZentecEndie 为您提供排烟系统的安装、维护保养与检查服务,无论是自然排烟还是机械排烟系统。